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徐博)記者21日從國家認監委獲悉,認監委日前發佈公告,將規範強制性産品認證指定實驗室的名稱。
據了解,隨著業務發展和機構改制,強制性産品認證指定實驗室(以下簡稱3C實驗室)的名稱日趨多樣,既不統一,也不規範。少數3C實驗室甚至不再使用國家認監委在指定3C實驗室時的名稱。這不僅使申請人産生疑惑,也與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符,甚至造成責任追究等管理上的困難。
為此,國家認監委要求規範3C實驗室的指定名稱。具體要求包括:3C實驗室的指定名稱應統一使用該機構具有法人資質的名稱,該機構應獲得實驗室資質認定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的認可。
各3C實驗室須于4月30日前提交強制性産品認證指定實驗室名稱確認表。國家認監委將隨後統一公告3C實驗室指定名稱。自今年6月1日起,承擔強制性産品認證檢測任務的3C實驗室,應當按國家認監委公告的指定名稱出具檢測報告並收取檢測費用,不得以其他名稱出具檢測報告或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