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4月29日電(劉巍巍、程宏偉)來自江蘇省審計廳的消息説,江蘇省對蘇、錫、常、鎮、寧5市及所轄約30個市、縣(區)太湖水污染治理項目資金及其績效情況的跟蹤審計已從今年3月起全面展開。目前,抽審項目、資金比例已分別達到43%和40%。
據介紹,此次跟蹤審計主要內容包括:江蘇省政府2008年和以後年度安排的太湖治污項目、各類項目資金及採取的各項治理措施的全過程;有關市、縣政府及省發改委、財政、環保等部門太湖治理資金的總體投入情況;項目實施單位的太湖治污資金使用情況;治污項目的運行情況及項目實施的實際效果;下級政府太湖治污目標責任情況、分析評價實施的效果以及是否存在未完成的目標任務等。
目前,江蘇全省市、縣級審計機關在省政府2008年支持的658個太湖治污近期項目中抽審項目246個,抽審比例為43%;抽審項目資金54.8億元,抽審比例為40%。
同時,省審計廳還在市、縣級審計機關審計的基礎上,開展太湖流域治污資金及效益審計和審計調查、太湖流域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投入及運行效果審計調查。
據了解,去年4月2日,國務院第三次常務會議批准了《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確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綜合治理10大類634個項目,總投資為583.74億元,上述投資主要在近5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