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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通知實施進城青年農民工技能培訓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共青團中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實施
進城青年農民工“訂單式”技能培訓項目 兩年培訓20萬進城青年農民工
   

    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19日從共青團中央了解到,共青團中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日前下發通知,啟動進城青年農民工“訂單式”技能培訓項目,從2009年開始,利用2年時間,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整體培訓計劃安排下,分期分批對20萬進城青年農民工實施培訓。

    據了解,培訓項目的基本思路是,以各類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為依託,以企業用工需求為前提,以現有政策為保障,聯合部分行業協會,結合龍頭企業的擴張性用工需求,對進城青年農民工特別是尚未就業的青年農民工進行“訂單式”技能培訓,幫助他們順利實現就業。

    據介紹,經商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中國家庭服務業協會、中國家用電器維修協會及中國烹飪協會等單位同意,從2009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利用三個月左右時間,首批對6.03萬名進城青年農民工開展培訓,努力使絕大多數經過培訓的青年農民工能夠實現就業。除首批培訓外,各省(區、市)團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以結合實際,聯絡當地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或用人單位,確定本地區的培訓領域和培訓人數。

    該項目由各級團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有關行業協會、用工企業共同運作實施,各有不同的責任分工。實施流程是:團組織與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有關行業協會或會員企業聯絡,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團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確定用工單位和用工培訓數量;團組織商行業協會、用人企業和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共同確定培訓機構;團組織、行業協會及用人單位通過各自的信息渠道發佈用工培訓信息。地市級團委負責與用人企業、培訓機構對接,共同組織聯絡青年農民工參加培訓;培訓機構組織參訓青年農民工開展培訓;培訓合格後,培訓機構頒發培訓合格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上崗就業。

    據介紹,各地區在培訓完成後,將按《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審核,按規定申請政府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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