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5月21日電(記者戴勁松、周琳)近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華中電監局向區域內電力企業發佈實施報告,華中電網將率先使用水電應急交易機制,華中地區的夏季汛期來臨、水電出現大發而面臨棄水時,如何充分消納棄水電量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辦法》指出,將充分利用華中的水能資源,發揮省間(或重要斷面)輸電通道能力,通過建立水電應急交易機制,促使部分省(市)的富餘水電在全區範圍內得到及時、高效利用。其水電應急交易採取自願協商的市場方式和按負荷比例分攤方式。
《辦法》中所界定的水電應急交易為在特定時期內(水電主汛期或非汛期但面臨棄水時)區域內一個或幾個省(市)水電電量無法全部在本省(市)內消化,需納入區域內其他省(市)消納而開展的省(市)間短期臨時電量交易,由華中電網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華中地區能源資源分佈具有“南水、北火、西水氣”的特點,在電網的整體運行格局上呈現“南北水火互濟、東西豐枯調劑”的局面,這使得華中電網具有在區域內進行大範圍電力資源調劑的客觀優勢和潛力。截至2008年底,華中地區統調總裝機容量達1.44億千瓦,其中水、火電比重分別約佔40%、60%。充分利用好華中區域的水能資源,讓水電在汛期大發時儘量不棄水或少棄水,對華中地區建設節能型社會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