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6月23日電(記者張欽)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日前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機關獎勵舉報有功人員辦法》規定,對向各級檢察院舉報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的有功人員,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辦法》規定,如果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屬實,被舉報的人受到刑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舉報人為檢察機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線索、做出重大貢獻的,舉報人將獲得獎勵。
《辦法》還規定,舉報他人貪污賄賂的,檢察機關查明的數額在10萬元以下的,給予兩千元獎勵;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舉報人有重大貢獻的,給予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獎勵。舉報他人有瀆職侵權行為的,根據案情給予1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獎勵。
自治區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韓軍説,2008年以來,自治區檢察院開通了網上舉報通道,公佈了各級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和紀檢組長的手機號碼,開通了檢察服務熱線。由於線索增多,今年1月至5月,全區各級檢察院查辦的職務犯罪立案數和人數比去年同期分別上升31%和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