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王昊 王衡 葉鋒 沈翀)今年上半年,全國大中城市居民用水價格“漲”聲一片,觸發社會對價格波動的敏感神經。
為何一些城市選擇“集體”漲價?水價上漲如何兼顧百姓承受能力?“供水成本”能否公開透明?水價到底該怎麼調更合理?“新華視點”記者選擇蘭州、上海、武漢三個城市進行了追蹤採訪。
水價為何“漲”聲一片?
“前幾年,通貨膨脹的經濟形勢壓制了水價調整進程。”作為參與政府水價改革方案設計的專家之一、清華大學環境係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説,“現在由於宏觀經濟的變化,CPI不斷下行,這為調整水價提供了空間。”
在傅濤看來,水價上漲的根本原因在於環境成本的增長。他舉例説,污水處理這幾年發展很快,全國範圍內修建了近兩千家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從以前的30%多,提高到目前的50%多,但由於水價過低,導致污水處理廠普遍虧損。”
7月20日,蘭州舉行水價上調聽證會。供水企業蘭威水務公司董事長孫曉霞説,擴建基礎設施投入巨大,近年來已貸款10億元,而同期收入情況卻捉襟見肘,上調水價成當務之急。
世界銀行建議一國居民用水開支應佔其可支配收入的3%至4%,而中國目前的水平不足2%。同時,因為國內用水等資源類産品價格偏低,工業企業可以依靠低成本維持生産,不利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傅濤據此認為,中國目前居民用水價格還存在較大的上漲空間,城市居民要做好水價繼續上漲的心理準備。
不過,傅濤指出,水價並非是只漲不降。“如果水源改善了,如果供水企業的設施折舊完成了,合理的績效體系建成以後,有些不合理的費用就應該降下來。”
針對一些地方政府密集出臺有關調整水價的政策,7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通知,要求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
水價上漲如何兼顧百姓承受能力?
如果從上世紀90年代算起,水價改革進程已走過近二十載歲月。時至今日,改革的績效有人理解,有人稱好,更多的人仍在質疑。
上海市體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長鄭韶説,近年來推進的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其結果往往在公眾中引起疑慮,有人甚至認為“改革就是漲價”,使改革遇到不小阻力。
蘭州市城關區曹家廳社區專幹劉燕萍説,社區有2400多戶家庭,她對10%的家庭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有95%的人反對漲價,3%的人無奈,2%的人表示無所謂。
在上海的聽證會上,“調價幅度”則成為眾人討論的焦點。上海市發改委決定6月20日起調整居民用水價格,從每立方米1.84元上調至2.30元,2010年11月20日後將進一步調至2.80元。
“支出稍大了一點”,家住上海閘北區的退休老人戴小團對每立方米5毛錢的漲價幅度感到了壓力。戴小團説,老兩口平時每月用水五六噸,夏天天熱時每月要增加到八九噸,調價使每月水費增加支出四五元錢。
老百姓的擔憂不無道理,可是政府部門也有“説法”。甘肅省物價局商品價格處處長王辛算了一筆賬:據測算,蘭州市居民人均月消費水量約3.38噸,如果居民生活用水提高0.3元/立方米,影響居民人均年增支12.17元;提高0.4元/立方米,影響居民人均年增支16.22元。“應該説,對當地居民生活影響不大。”他説。
“百姓對最近多個城市集中上調水價的消息反感,真正的擔心是水價漲了後是否會引發漲價‘連環效應’。”武漢大學法學博士伍華軍説。
戴小團老人説,單就水費一塊,開支不大。但如果水、電、煤氣、油等同時漲價,對生活就會有比較大的影響。蘭州舉行聽證會後,很多人向市消費者協會反映,他們擔心冷飲、牛肉麵等日用品價格會跟著水價一起上漲。
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的通知明確要求,在推進水價改革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供水成本”能否公開透明?
從1992年8月至2006年1月,蘭州市居民用水價格有7次調整。但是,蘭威水務公司似乎陷入“漲價-盈利-虧損-漲價”的怪圈。上海、武漢等地的水務企業也是如此,累計數億元的虧損赫然在目。但問題是,這部分虧損就應該由老百姓來埋單嗎?
“關鍵是水價構成弄不清楚,成本計算更是看不明白,老百姓怎麼會願意掏錢埋單。”中央黨校教授曹新説,“漲價是可以的,但要讓市民明白錢花在了哪”。
對於成本質疑,一些部門和水務企業作出回應。據甘肅省工農業産品成本調查隊科長王鑫忠介紹,2008年蘭州居民用水實際單位供水成本為1.633元/立方米,具體構成是:每立方米制水成本0.722元,輸水費為0.435元,管理費為0.476元。而當年蘭威水務公司審核後的單位定價成本為每立方米1.72元。
上海城投公司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給出水價構成的另一個版本。他説,公司主營業務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管理、銷售、財務等間接成本,前者佔總成本的80%,後者佔20%。儘管上海此次上調水價增加了企業的凈收入,但短期內還不足以彌補企業的虧損。
然而,參加聽證會的有關人士卻不認同水務企業的“成本賬”。在上海上調水價的聽證會上,一位業內人士援引官方的統計數據提出:“2008年上海自來水産銷差率達到17.5%,部分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水資源損耗非常可惜,這方面能不能降低成本?”
水價成本不清其實反映了當前水價改革的一些制度缺陷。“並非是漲價不合理,而是水價的定價機制不合理,漲價可能成為供水企業轉嫁不合理成本的藉口。”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承説。
針對水價成本的爭論,傅濤表示:“企業的供水成本有一個系列的公式,有專門的監審辦法,原因就在於公開性不夠,所以國家提出要改進,加強供水成本的監審。”
他透露,目前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以及地方政府的物價局都在制定這方面的規劃。“現在基本快出臺了,這將對定價的科學性有很大提高。作為監管者,政府部門不會允許將企業的一些隱形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水價到底該怎麼調更合理?
在一些城市舉行的聽證會上,一般都是提交兩套調價方案:一是單一制調價,即水費按水量與單價乘積計算。二是階梯式累進制調價,即以居民戶表為單位,實行三級定額階梯式水價體系。
蘭州市消費者協會副會長趙宏國認為,為了節約用水,最好的辦法是實行階梯水價,即核定一個基本用水量,基本用水量以內的不漲價,超過的部分實行超量累進加價。人們節水意識增強了,用水量就會下降。
據國家發改委統計,目前全國661個設市的城市中,只有近80個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實行了階梯水價。全國人大法律委、法工委調研的14個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瀋陽等十個大城市均未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2006年9月武漢開始實施階梯水價改革。具體的收費方式為,根據居民整體用水情況,將水費按照人均用水量實施三個檔次的遞增式收費,不同檔次的用水價格最多相差近一倍。
然而,由於階梯水價要求一戶一表,改造成本較高,而且對人數眾多的低收入家庭壓力較大。
孫曉霞用具體數字説明了這個阻力。她説,實行階梯水價的前提是抄表到戶,而抄表到戶的前提是戶表改造,蘭州市需要戶表改造的有52萬戶,改造完成共需要9.6億多元,問題的關鍵是這筆錢該由誰來出,政府、企業和用戶的分擔比例是多少,這是制約實行階梯水價的最大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