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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區法院:"5·7"案被告人胡斌身份確認無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7月27日電(記者 方益波)杭州市西湖區法院7月27日向記者發來傳真,對近日網上關於“5·7”案被告人胡斌係替身的傳言進行回應,稱“法院確定,出庭受審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譚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這份傳真稱,有網民進行人肉搜索,稱替身是一位的哥,名叫“張禮礤”,並上傳了“張禮礤”的照片,更有網民猜想“可能是有三個胡斌”,網民不斷呼籲:“希望法院或者公安局能拿出一些證據來,不要再讓大家猜測。”法院針對這些傳言,向新聞媒體、網民澄清以下事實:

    西湖區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市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達起訴書副本時,核對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區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辦理了提押手續後,將胡斌押解至該院接受公開審判,被害人譚卓親屬、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審判長首先核對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況,查明係胡斌本人無誤。之後,公訴人、被害人代理人、辯護人、審判長圍繞案件事實,先後對被告人胡斌進行了訊問和發問,被告人胡斌對其主觀心態和客觀行為做了較為詳細的供述。對公訴人出示、宣讀的證據進行了質證,並行使了辯護權和最後陳述權。在法庭調查階段和最後陳述時,被告人胡斌均流淚表示悔意,對被害人親屬表示歉意,並表示對不起在場的父母。

    庭審後,參加旁聽的各界群眾(包括被害人譚卓親屬和被告人胡斌親屬)對被告人胡斌的真實身份均沒有提出異議。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法院案件審理過程進行了法律監督,未發現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

    法院最後表示,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經過嚴格的司法程序核實確認。該司法程序是在公訴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和監督下進行的,現場旁聽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譚卓父親譚躍等對胡斌身份的真實性均未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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