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6日電(記者方益波)一個16歲的打工妹,又倒在了杭州的斑馬線旁。這距離轟動一時的“杭州飆車案”發生,還不到三個月。從年輕的譚卓,到南京、成都醉駕案的受害者……人們不禁要問,還要流多少鮮血,才能警醒交通違法犯罪?
不超速,不酒後駕車,人行橫道線前減速讓人……這些本該是司機們遵守的基本規則,在現實中,卻根本無法阻止一次次對燦爛生命的吞噬。值得反思的到底是什麼?
交通違法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在於違法成本太低。在現實中,輕微的交通違法,對普通人來説影響很小;嚴重點兒的交通違法,對有錢人來説,出點不傷筋骨的錢也能解決問題。一些交通肇事案判的是緩刑,肇事者就此免去牢獄之苦。儘管我國已從“自行車時代”快速過渡到“汽車時代”,但包括道德和法制建設的交通文明明顯滯後於現實發展。
耐人尋味的是,16歲的馬芳芳被撞身亡處邊上的斑馬線,就是“杭州飆車案”撞死譚卓後,杭州開設的第一條“愛心斑馬線”。5月底,當地的領導還親自陪護老人、孩子過愛心斑馬線,呼籲全社會文明行車、相互禮讓。但是,在馬芳芳的鮮血面前,這一基於道德感的呼籲,已顯得很蒼白和無奈。
交通文明,必須靠自律和他律共同作用,尤其要靠嚴肅的法律“管出來”。“杭州飆車案”所依據的司法解釋,産生於2000年。正是在這九年間,各種型號款式的汽車進入了千家萬戶,而當法律的威懾已不足以構成警醒時,今天的悲劇,就有可能不斷重復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