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2日電(記者 劉丹)上海在建倒覆樓盤“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志琴等7名責任人,12日被上海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同時被檢方批捕的還有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秦永林,上海眾欣建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張耀傑及工作人員夏建剛、陸衛英,無業人員張耀雄和上海光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兼“蓮花河畔景苑”總監理喬磊等。
6月27日,“蓮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層7號樓整體倒覆,致一名作業工人當場被壓死亡。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第一時間介入事故調查。
現經查明,這起重大責任事故因盲目指揮趕進度,施工方一邊挖基,一邊在建築物旁短時間大量堆土,造成大樓兩側的壓力差使土方産生水平位移,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導致7號樓的整體傾覆。
承辦檢察官認為,在生産、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符合我國刑法第134條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承辦檢察官同時認為,本案中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志琴等7人對“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整體倒覆重大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為此,檢方作出上述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