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三農”發展成就輝煌
──農業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網上談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 董峻)為幫助廣大網友充分了解新中國成立60年來“三農”發展取得的輝煌成就,由中宣部主辦,人民網、新華網、央視網、光明網、中青網共同承辦的“輝煌60年”“三農”發展成就網上談活動8日在央視網舉行。
此次活動受到廣大網民的極大關注。據統計,在1個多小時的視頻和圖文直播過程中,最高同時在線人數達113萬人,網民留言1200多條。
農業農村經濟實現5大巨變
農業部産業政策與法規司司長張紅宇説,新中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成就巨大,主要體現在5個轉變:
──農産品供給形勢發生巨大變化。糧食、油料、蔬菜、水果、肉類、禽蛋和水産品等産量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糧食連續5年豐收,畜牧、水産、棉花、糖料、蔬菜、水果等各業穩定發展,市場供應充足。
──農民收入發生巨大變化。1978年-2008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34元提高到4761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7.15%,農民收入連續5年增速超過6%,是20多年來第一次。
──農村社會事業發生巨大變化。農村義務教育普及成果進一步鞏固,實施“兩免一補”政策,解決了農村孩子上學難、輟學率高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全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開始推行。
──農村基礎設施發生巨大變化。鄉村公路、農村電網改造、人畜安全飲水、農村能源、農民住房建設成就巨大。
──農村體制機制發生巨大變化。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全面取消農業稅,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與我國生産力發展水平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他同時也表示,當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還面臨不少矛盾和困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要確保農産品有效供給、確保農民收入持續增長、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及加強城鄉統籌力度。
農業生産支持保障能力明顯提高
農業部發展計劃司巡視員張天佐,從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科技推廣兩方面,介紹了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農業生産支持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的情況。
張天佐説,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大力開展農田基本建設,改造了一大批中低産田,興建了2000多萬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成4萬多處大中小型灌區,農田灌溉面積由1949年的2億多畝發展到2008年的8.67億畝。同時,國家大力推進農業結構調整,農林牧漁業産值比值由1949年的82.5:0.6:12.4:4.5,調整到2008年的48.4:3.7:35.5:12.4。農業基礎設施的不斷加強和生産結構的優化,使我國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穩步提高。
數字顯示,2008年與1949年相比,糧食産量由1.13億噸增加到5.28億噸,增長了近4倍,人均佔有量從不到420斤增長到800斤。棉、油、糖、菜、果等經濟作物産量大幅提高,市場供應充足,肉類人均佔有量由4公斤增加到55公斤,水産品人均佔有量由0.8公斤增加到37公斤。
農業科技方面,60年來通過農業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大大改善了我國農業科技創新基礎條件,初步形成了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體系。我國先後在轉基因技術、禽流感疫苗研製、超級稻和矮敗小麥培育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我國農業整體科技進步貢獻率已經提高到50%左右。
如今,一大批成熟的農業高新技術成果,如水稻、玉米、油菜、棉花雜交優勢利用和組織培養,生物農藥和肥料,轉基因棉花,家畜胚胎工程、重大畜禽疫病疫苗、種苗脫毒快繁等技術開始實現産業化。
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司長李兵弟説,新中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業生産加快發展、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社會全面進步,鄉村建設事業進入城鄉統籌有序發展的新階段,農村人居環境總體上持續改善。
據李兵弟介紹,新中國成立後,隨著生産的恢復、發展和經濟的繁榮,和欣欣向榮的各條戰線一樣,村鎮建設也逐步開展起來。但由於國家財政尚無條件向農村大量投入,工農産品“剪刀差”的存在,新中國成立後的前三十年及改革開放初期,除了農房建設外,我國村鎮建設發展處於低水平,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相對緩慢。
1985年後,我國改革邁入市場化階段,中國特色城鎮化進程持續加快。到1986年底,全國建制鎮由1979年的2851個增加到8463個,建制鎮人口由1978年的4039萬人增加到5948萬人。到2008年,全國建制鎮進一步發展到19234個,建制鎮人口達到13785萬人。
同時,隨著農民收入逐年提高、各級財政實力快速增強,鄉村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逐步加強,農房建設和農村路、電、供水、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快速發展。尤其在黨的十六大提出城鄉統籌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來,各地以村莊整治為主要形式治理農村人居環境,取得明顯成效。
截至2008年底,累計有83.5%的建制鎮、54.4%的鄉編制了總體規劃,38.6%的行政村編制了建設規劃;全國農房建築面積235.9億平方米,磚混及以上結構的農房佔到61.0%,農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29.3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了2.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