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中國·輝煌60年
我國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已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22萬多件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衛敏麗)近年來,我國重視推進地方特別是基層自然災害救助正規化、法制化建設工作,目前,我國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已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22萬多件。這是記者從民政部救災司了解到的信息。
民政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6月,我國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已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228841件,其中省級32件,地市級347件,區(縣)級2822件,鄉鎮(街道)級22845件,行政村(社區)級202795件,救災工作朝著法制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方向不斷邁進。
民政部救災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先後頒布和實施了與防災減災有關的法律法規30余部,大大提升了我國災害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但目前我國災害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主要側重於洪澇、地震、森林火災等單災種,而綜合性減災救災法律法規尤其是救災法規基本上還屬於空白。近年來,民政部加緊推進救災立法工作,制訂《救災條例(草案)》,該草案已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有望不久即出臺。
另據了解,1998年至2008年,中央財政共投入救災物資採購儲備資金29億元,累計採購儲備176萬頂救災帳篷,向災區調撥147萬頂,正常年份每年向災區調撥救災帳篷約5萬頂。
在建立和完善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制度的同時,民政部不斷加大對地方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的指導力度,全國31個省份建立了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75.3%的地市建立了地級儲備庫,56.5%的縣建立了縣級儲備庫,並根據救助需要儲備了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全國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