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9月12日電(記者 劉寶森)為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産業化進程,山東省日前下發的《關於推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力爭到2011年新能源汽車在當年新車中所佔比重達到5%。
《意見》提出,將以城市公交車為重點,開發新能源電動客車;以家庭用車和出租車為重點,開發小型新能源汽車,爭取用5年到10年的時間,在全省主要旅遊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實現出租汽車新能源化;同時,爭取用5年的時間,使有條件的景區用車完全使用新能源汽車。
山東省表示,將選擇青島、煙臺、濰坊、淄博、聊城、臨沂、德州等部分有條件的城市擴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與示範,以發展城市混合動力、純電動和代用燃料公交、出租車為重點,建設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充電站、加氣站等公共基礎設施,完善新能源汽車産業配套服務系統,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普及進程。
《意見》規劃,到2011年,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生産能力達到5萬輛,新能源汽車在當年新車中所佔比重達到5%;到2015年,新能源汽車生産能力達到30萬輛。培育5傢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生産骨幹企業,使山東成為國家新能源汽車生産和示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