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八次會議14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2009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本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例行會議在北京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馬西莫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丘季諾夫、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阿基洛夫、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米爾濟亞耶夫出席。
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
本組織秘書長努爾加利耶夫、本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蘇班諾夫列席。
印度共和國石油和天然氣部長德奧拉、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拉希米、蒙古國對外關係與貿易部長巴特包勒德、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吉拉尼作為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以及阿富汗副總統哈利利作為東道國客人與會併發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會見了出席會議的各成員國總理。
總理們在友好和建設性氣氛中研究、分析了當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及其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就深化本組織各領域務實合作、共同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等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一、總理們滿意地指出,阿斯塔納總理會議(2008年10月30日)以來,本組織政治、經濟和人文領域合作取得長足進展,成員國睦鄰友好、相互信任與全面協作進一步加強。
總理們強調,在當前的國際和地區形勢下,成員國應繼續落實2007年8月16日締結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和葉卡捷琳堡峰會(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共識,確保本組織穩定發展,維護共同利益。
二、總理們指出,本組織成員國正在採取切實措施,保持各自經濟穩定。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迫切需要促進地區發展,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劃》,以提高各國防範風險的能力,加強本組織經濟職能。
總理們認為,本次總理會議期間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加強多邊經濟合作、應對全球金融經濟危機、保障經濟持續發展的共同倡議》非常及時。
總理們指出,成員國實業界交流應為加強本組織經貿和投資合作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總理們高度評價本次總理理事會會議期間在北京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工商論壇。
三、總理們認為應深化本組織金融合作。根據葉卡捷琳堡峰會共識,成員國財金部門應就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加強信息交流。成員國將研究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晤。
總理們責成成員國相關機構會同國家協調員理事會儘快完成《上海合作組織專門賬戶組建和運作基本原則》商談工作。
四、總理們支持本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作為重要平臺,為加強本組織經濟金融合作、規劃落實富有前景的區域性共同項目發揮重要作用。
五、總理們責成主管部門採取必要措施,更有效地利用成員國現有過境運輸潛力,進一步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加強交通運輸合作的法律基礎。
六、總理們支持儘快啟動“上海合作組織信息高速公路”和“利用電子數字簽名進行跨界電子合作”兩個示範性項目。
七、總理們強調,開展農業合作意義重大,責成加快首次農業部長會議的籌備工作,儘快研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農業合作協定》草案。
八、總理們重申,在當前形勢下,開展科技合作有利於提高成員國應對全球威脅與挑戰的能力。因此,應重視從成員國感興趣的科技和創新發展的優先領域出發,採取一致步驟,制訂和實施一批共同計劃和項目。成員國首次科技部門領導人會晤應對形成共同立場發揮重要作用。
九、總理們支持進一步深化海關合作,簡化貿易手續,提高口岸通關能力和工作效率,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為區域經貿合作服務。
十、總理們認為,應加強成員國間標準、計量、技術法規、合格評定和檢驗監管領域合作,協調解決區域貿易中的産品質量和安全問題,便利區域內的商品流通。
十一、總理們指出,應採取一致措施,共同應對自然和人為災害,提高應急救災能力。
十二、總理們積極評價人文合作成果,主張不斷鞏固和完善合作機制。其中,應繼續做好定期舉辦高校校長論壇和本組織成員國“教育周”的工作。
十三、總理們指出,深化衛生合作,建立本組織成員國相關醫療機構間的夥伴關係,加強共同防治傳染病工作具有現實意義。因此,總理們認為本次總理理事會會議期間通過的《上海合作組織地區防治傳染病聯合聲明》非常重要。
十四、總理們指出,本組織成員國同觀察員國務實合作取得積極進展,歡迎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參加本組織框架內的經濟和人文合作,促進本地區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十五、總理們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關於〈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實施情況的報告》。
總理們審議了本組織常設機構財務和內部建設相關問題,批准了本組織2010年預算。
會議期間,本組織成員國海關部門授權代表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培訓和提高海關關員專業技能合作議定書》。
總理們高度評價本次總理理事會會議的組織工作和會議情況,對中方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下次本組織成員國總理理事會例行會議將於2010年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舉行。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馬西莫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 丘季諾夫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阿基洛夫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米爾濟亞耶夫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于北京
溫家寶主持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八次會議
10月1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八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會議。這是成員國總理舉行小範圍會談。新華社記者 馬佔成 攝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劉東凱、王宇丹)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八次會議14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會議。哈薩克斯坦總理馬西莫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理丘季諾夫、俄羅斯總理普京、塔吉克斯坦總理阿基洛夫、烏茲別克斯坦總理米爾濟亞耶夫以及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巴基斯坦總理吉拉尼、伊朗第一副總統拉希米、蒙古對外關係與貿易部長巴特包勒德、印度石油和天然氣部長德奧拉與會。阿富汗第二副總統哈利利作為東道國客人出席會議。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