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 李文)22日,北京市下發《關於北京市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予繳費補貼的通知》,將之前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殘疾人納入養老保險體系,北京市將實現殘疾人養老保險全覆蓋。
《通知》規定,從2009年起,對具有北京市戶籍,持有《殘疾人證》,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予最長不超過15年的繳費補貼。
其中,對參保的殘疾程度為一級和二級的視力殘疾人、肢體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和三級的精神殘疾人、智力殘疾人,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補貼。對參保的其他殘疾人,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給予50%的補貼。
據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教育就業部主任王國鋒介紹,這項政策將惠及北京10.4萬名殘疾人,其中4萬多名重度殘疾人將免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王國鋒説,北京市城鄉養老保險的繳費最低標準為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9%,按照這個標準,北京2009年養老最低繳費標準為960元。“以此計算,2009年北京市殘疾人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補貼資金將達到7125萬元,其中對重度殘疾人的全額補貼資金為43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