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0月22日電(記者 熊金超)武漢市22日成為我國首個通過水生態系統與修復保護的城市。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組織專家、學者對武漢市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工作進行驗收後認為,武漢市基本按相關要求完成了試點工作,對我國城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探索和積累了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經驗。
武漢市素稱“江城”和“百湖之市”,擁有水面面積2117.6平方公里,佔市域面積的四分之一。因水而興的武漢具有豐富的水資源,同時也面臨著水環境、水生態惡化的威脅和影響,特別是中心城區湖泊水體質量的惡化,使武漢三鎮一度陷入了“優於水而憂于水”的尷尬。
國務院在《關於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中曾明確要求,“武漢市作為濱江、濱湖城市,特別要重視水環境的治理和保護,要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加快改變污水直接入江、入湖狀況”,“在2010年前,城市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趨勢要基本得到控制;至2020年,城市環境質量得到全面改善,實現生態的良性循環”。
2004年8月,水利部下發《關於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樹立科學發展觀,貫徹治水新思路,通過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水生態系統的有效保護,維護河流、湖泊等水生態系統的健康,積極開展水生態系統的修復工作,逐步實現水功能區的保護目標和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005年水利部啟動了全國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的試點工作,武漢和桂林、西安等10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城市。
近幾年來,武漢市強力推進“六大工程一個體系”的重點工程建設,全市大多數湖泊實現了完全截污,漢陽“六湖連通”水網基本形成,大東湖生態水網規劃輪廓初現,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由2002年的6.4%提高到目前的80.7%,沿長江兩岸建成了33公里長,面積達300多萬平方米的親水江灘,並出臺了全國第一部保護湖泊的地方性法規《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探索多元化投資渠道,形成了長效管理機制。
來自水利部、中科院、武漢大學的專家經過為期兩天的審查和實地考察,共同通過驗收。
專家認為,武漢的試點工作增強了全社會對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認識,拓展了自然價值的理念和公眾生態保護意識逐漸深化。同時豐富了水生生物多樣性,增強了生態系統自我調控能力和穩定性, 起到了試點工作探索和示範的作用,具有推廣和借鑒意義。
據悉,武漢是在全國10個水生態試點城市中第一個通過驗收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