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記者 隋笑飛)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23日舉行第三次集體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主持集體學習時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刻認識深化檢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檢察體制改革的重點,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真正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社會效果。
這次集體學習的內容是“以加強監督制約為重點,深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楊克勤就學習內容作了專題講座。他闡述了以加強監督制約為重點、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分析了中央司法改革方案中的相關內容和特點,並對如何落實改革任務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參加學習的同志圍繞學習內容進行了熱烈討論。
曹建明説,深化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要按照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重點抓好兩個方面的改革。一是通過改革破解實踐中制約法律監督工作開展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提高法律監督能力。二是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完善檢察權運行的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
曹建明強調,當前,司法體制改革、檢察體制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和關鍵時期。落實中央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部署,時間緊迫,任務艱巨,要抓好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要把限期完成改革任務的壓力轉化為破解改革難題的動力,充分把握中央統一領導、協調和支持改革的有利契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按時完成今年的各項改革任務。對已經出臺實施方案的改革措施,要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年內見到成效。對其他幾項牽頭改革任務,要抓緊修改完善有關實施方案,力爭年內出臺。對協辦的各項改革任務,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共同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