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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提醒:信用負面記錄不能花錢“洗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天津10月27日電(記者鄒蘭)近日,隨著國務院法制辦就徵信管理條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信息負面記錄引起關注,網絡上甚至出現“只要花幾千元就能將客戶負面記錄‘洗白’”的説法。對此,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有關人士提醒:信用負面記錄無法花錢“洗白”,謹防上當受騙。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相關人士介紹,徵信系統客觀、如實記錄個人信用活動,對真實反映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的歷史數據,無論是報送數據的商業銀行,還是徵信中心,都無權更改或刪除。

    但這並不表示人們對自己的信用報告不能提出異議。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有關人士説,如果對個人信用報告存在異議,可提出個人異議申請。個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到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各分中心或縣支行徵信管理部門提交《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表》即可。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在接到《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表》後會迅速完成異議信息的確認工作,如果異議信息經核查確實有錯,將予以更正,並會通知申請人領取異議回復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數據,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建成,截至10月初,企業徵信系統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1400多萬戶,個人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數6.4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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