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16日電(記者葉鋒)記者16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上海日前再次降低廉租房的進入門檻:將人均月收入、家庭財産的門檻分別從800元、9萬元放寬至低於960元(含960元)、12萬元(含12萬元)。
此前,自2006年底以來,上海在廉租房面積準入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多次調整收入和財産準入標準,先後將收入準入標準從“低保”放寬到人均月收入500元、600元、800元,將家庭財産準入標準從3萬元放寬到9萬元。廉租房的政策覆蓋面,已從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展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截至2009年10月底,上海市廉租房受益家庭累計已達6萬戶,與2006年同期相比增長約1.8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海對符合廉租房準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已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新的準入標準已從2009年10月1日起執行。據介紹,下一步,上海將按照國家和上海“2009—2011年廉租房規劃”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廉租房制度,繼續擴大廉租房受益面,努力提高實物配租比例,讓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政府的幫助,有效改善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