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17日電(記者 楊霞)廣東省17日公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並改革公立醫院管理和運行機制,逐步降低和取消政府舉辦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加成率。
實施意見提出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兼顧,逐步推進;突出重點,先行先試”的基本原則。提出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5%以上,“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8%以上。珠三角地區率先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按照總體目標,到2020年,廣東全面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標接近發達國家水平,孕産婦死亡率低於12/10萬,嬰兒死亡率低於6‰,期望壽命達到78歲。
廣東的“醫改”方案提出強化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發展建設、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逐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按項目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值得關注的是,廣東省提出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和標準。有條件的醫院可通過託管、重組、聯網運作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推進醫療機構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推行病歷“一本通”和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改革公立醫院管理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公立醫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實現形式。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規定的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等。
廣東還提出鼓勵、吸引衛生人才到基層工作。對經批准自願到經濟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實行“上崗退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