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孫曉勝)記者18日從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從20日起,北京市將調整非居民用水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並實現工商業和服務業用水同價。
據悉,非居民用水水資源費每立方米將上調0.22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將上調0.18元。
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調整後,北京市工商業和賓館、飯店、餐飲業用水價格分別由每立方米5.60元和每立方米6.10元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6.21元。行政事業單位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5.4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5.80元。洗車業、純凈水業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41.5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61.68元,洗浴業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61.5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81.68元。
據介紹,近年來北京市水資源量持續減少。近10年來,共有9年降水量低於多年平均水平,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
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水資源和污水處理費調整的主要目的就是針對當前北京市水資源緊缺形勢,建立和完善以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率為核心的水價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對用水需求的調節作用,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鼓勵節水型的生産和生活方式。
據了解,北京市居民水價也將進行調整,將於近期召開北京市居民水價調整方案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