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 李志勇)北京市交通運輸部門22日透露,北京市出租汽車從25日起開始對乘客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費。
據介紹,從25日零時起,北京市出租汽車對乘坐出租汽車超過3公里的乘客,每次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根據北京市《關於實施出租汽車租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通知》,當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超過每升6.5元時,將啟動出租汽車租價與油價聯動機制,即93號汽油價格在每升6.5元至7.1元區間時,在由政府和企業向出租車駕駛員發放臨時燃油補貼的基礎上,對乘距超過3公里的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11月10日,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由每升6.28元上調為6.66元,已超過出租汽車租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所規定的實行加收燃油附加費的價格。
從25日零時起,北京市出租汽車將統一張貼加收燃油附加費的提示標識。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車專用發票”的同時,還將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