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 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對於選準用好幹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具有決定性作用。《決定》強調,堅持正確用人導向,使選拔出來的幹部組織放心、群眾滿意,讓能幹事者有機會、幹成事者有舞臺,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這是新時期黨的幹部工作方針政策的集中體現和高度概括,必須全面落實到幹部工作中去。
第一,堅持從黨的事業出發選拔幹部。黨的事業是選人用人的根本出發點,要始終抱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凝聚黨心民心出發,把事業需要、崗位要求與促進幹部成長、調動各方面幹部積極性有機結合起來,大力選拔那些堅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事業心強、作風過硬、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實績突出的幹部;選拔那些埋頭苦幹、不事張揚、注重為長遠發展打基礎的幹部;選拔那些敢於開拓、善於創新、敢抓敢管、勇於負責的幹部,尤其要選準用好一把手,用幹部幹事創業的政績、促進發展的成效和群眾得到的實惠展示正確的用人導向。
第二,堅持公道正派地選拔幹部。選人用人只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真正出以公心、公道正派,才能選出組織放心、群眾滿意、幹部服氣的幹部。堅持公道正派,必須克服一切私心雜念,打消一切思想顧慮,排除一切干擾阻力,公平對待幹部、公道評價幹部、公正選拔幹部,對確實優秀的幹部全力予以舉薦,對德才平庸、反映較大的堅決不予使用。決不讓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幹事、兢兢業業工作的老實人吃虧,決不讓不講黨性、不重品行,為了個人私利和升遷撈資本、做虛功、拉關係、搞奉迎的投機鑽營者得利。必須堅持五湖四海、廣納群賢,拓寬視野選幹部,不能“以人劃線”、“以地域劃線”、搞團團夥夥,不能人為設置壁壘,將幹部資源“地方化”、“部門化”。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做到執行政策不走樣,堅持標準不降低,嚴格程序不變樣,嚴明紀律不放鬆,特別是在關鍵時刻敢於堅持正確的,抵制錯誤的,理直氣壯地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切實為黨和人民掌好選人用人權。真正讓那些品德高尚、能力出色、實績突出、作風正派、群眾公認的幹部受關注、受尊重、受重用;讓那些品德低下、能力平庸、不幹實事、不敢負責、作風飄浮、群眾信不過的幹部沒有市場、沒有位置、沒有地位。把選人用人聚焦到內在素質高、發展潛力大、群眾反映好的幹部上,通過使選拔的幹部得到群眾公認,來展示正確的用人導向。
第三,注重在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幹部。基層一線直接面對群眾,條件艱苦、情況複雜、工作難度大,選拔從這樣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幹部,大家服氣,各方面認可。進一步強化“領導來自基層、幹部出於一線”的觀念,把培養幹部的主陣地放在基層,把選人用人的重點放在一線,特別要格外關注長期在偏遠基層、困難較多地方默默無聞工作的幹部。完善幹部尤其是年輕幹部到基層工作制度,有計劃地選派有發展潛力但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幹部到基層單位、艱苦環境和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磨練,逐步形成來自基層一線的黨政幹部培養鏈、成長鏈和選拔鏈。
通過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在全社會要形成一種共識:幹部提拔重用,必須靠自身的綜合素質,靠艱苦奮鬥出來的成績,靠廣大群眾的公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