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月11日電(記者 伍曉陽)雲南省政府秘書長丁紹祥11日介紹,雲南實施行政問責制2年來,全省已經問責幹部2942名。
針對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從2008年3月起,雲南全面實施行政問責制度,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並造成不良後果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根據不同情形及影響進行不同方式的行政問責。2009年,雲南行政問責制的實施範圍向學校、醫院等基層單位延伸。
丁紹祥説,在問責的幹部中,有廳級幹部22人、縣處級幹部353人、鄉科級幹部1427人,行政問責制使全省幹部作風有了明顯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