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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受理穩步進行 將於17日截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1月15日電(記者 葉鋒)今年以來,上海市經濟適用房申請受理工作穩步進行。15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紹,截至目前,徐匯、閔行兩試點區領取申請材料的家庭合計已有3992戶,已提交申請材料的家庭共有2157戶。

    上海首批試點經濟適用房申請始於去年12月18日,將於今年1月17日截止。據介紹,為保證申請審核工作的客觀、準確,使經濟適用住房真正用於改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狀況,《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市民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時,除填報申請表外,還需要提交戶籍年限、住房面積、家庭收入、財産等方面的具體資料。這一制度安排,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在試點區住房保障機構工作人員耐心、細緻的指導下,許多申請家庭認真、積極配合,陸續提交申請材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紹,申請受理後,住房保障機構將嚴格按照“兩級審核、兩次公示”規定的流程和時限,開展戶籍年限、住房面積、家庭收入、財産等方面的核查比對工作。整個審核工作需要一定時間。下一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兩試點區將根據審核通過的申請家庭數量和購房意願,研究確定房源供應數量和套型配比,作好搖號排序、選房購房的工作安排。同時,根據市政府部署,市有關部門將及時總結試點工作各階段取得的經驗,細緻梳理市民反映的各種意見建議,認真研究試點後合理放寬準入標準等問題,優化完善實施政策和操作方法,為今年經濟適用住房工作在全市面上推開做好準備。

    考慮到申請家庭需要提交的證明資料涉及面較廣、出具證明的單位較多,而申請家庭情況各異、準備證明資料所需時間有長有短,根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供應和售後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與兩試點區研究後明確,申請家庭在1月17日18時前提交《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的,視作提出申請,其他證明資料尚未齊備的,應在1月31日前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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