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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困難群體築起堅實的保障線——社會救助在北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 (記者宗煥平、黃海)1月上旬的一天,雪後的北京寒氣襲人,北京通州區前榆林莊村張禹老人的家裏卻洋溢著暖意。

    69歲的張禹是一位孤老。他一邊烤著爐火,一邊對記者説:“我這房子原來是土坯房,破得快垮了。政府去年花了四萬五為我蓋了3間新房,45平方米,窗戶玻璃都是雙層的,內墻能保溫。我現在每月能拿175元低保金、200元養老金,醫藥費能全部報銷,逢年過節政府還發幾百元慰問金。雖然我無兒無女,但享黨和政府的福,我的晚年過得很安逸。”

    作為2009年為市民辦的57件實事之一,北京市去年共為張禹這樣的農村優撫和社會救助對象6500戶翻建維修了危舊房。這是北京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措施之一。

    北京市民政局局長吳世民説,北京現已建立起以城鄉低保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相配套,以災害救助、臨時救助等應急救助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體系,並實現了城鄉統籌,較好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城鄉低保應保盡保 救助標準不斷提高

    石景山區低保對象陳多蘭沒有工作,她在首鋼工作的愛人因患多種疾病長期病休在家、每個月只有800元收入,女兒2009年考取大學,學費讓全家犯了愁。陳多蘭聽説低保家庭的子女考上大學可以獲得4000元的入學救助,便提出了申請,女兒因此順利入了學。陳多蘭説,讓貧困家庭的孩子考上大學後能上得起學,政府的政策太好了。

    近年來,北京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思路,著力提高低保制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一是建立低保標準調整機制,使低保標準隨城鄉經濟發展不斷提高。從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410元,各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為家庭年人均收入2040元至4920元不等;二是實施分類救助政策,對“三無”人員、五保人員、重殘人員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分別按超過低保標準5%、10%、15%等標準增加系數實施救助;三是實施就業援助機制。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主動就業的,按城市低保標準80%給予就業獎勵。對符合就業條件的低保對象全部進行登記,給予免費技能培訓,實施三次推薦崗位,對自謀職業者及用工單位給予資金獎勵。

    北京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呂海燕、副處長劉振山介紹説,北京目前有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410元的城市低保對象共7.4萬戶、14.7萬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2040元的農村低保對象共4.6萬戶、8.3萬人;全市共有生活困難補助對象4360多人;還有一批低保邊緣對象,其家庭收入高於北京市城鄉低保標準但低於標準的170%。這些困難群眾有的沒有工作或收入很低,有的家庭有殘疾人員特別是重殘人員,有的家庭有成員患重病,有的家庭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特別困難。這些人員是北京市重點關注的對象。

    數據解讀:北京市從1996年開始正式實施城市低保制度,2002年又在全國較早實施了農村低保制度。目前,全市共將12萬戶、23萬人納入城鄉低保,基本實現應保盡保。近幾年政府每年發放低保金約6億元,每年約有12萬人享受超過低保標準的分類救助。

    專家點評: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專門研究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問題的專家江治強表示,北京市的社會救助制度在制度框架、救助標準、補差水平、救助管理等方面走在全國前列,許多做法具有引領示範作用。特別是近年來北京完善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城鄉救助制度一體化建設、實施分類分層救助,較好地為困難群眾構築起了一張基本生活保障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效果越來越明顯。

    專項救助逐步健全 為百姓雪中送炭

    看病難、住房難、就業難、就學難等是低收入群體普遍面臨的困難。北京近年來先後建立城鄉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災害救助和臨時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社會救助的綜合效應日益明顯。

    首鋼工人張家林離婚後帶著兒子生活,2004年17歲的兒子被查出患了淋巴癌,光看病就已花去數十萬元,房子也賣了。2008年他與首鋼脫離關係,同年8月辦了低保手續,當年即獲得5000元的臨時救助。2009年張家林為給孩子看病花了近6萬元,按北京的醫療救助政策,他報銷了門診費2000元、住院費3萬元,個人支付部分報銷了5000元。現在張家林父子每月可領取低保金820元、糧油補助40元,他申請的廉租房也在審批之中。張家林對記者説,政府的救助對他來説是雪中送炭。

    據介紹,北京市從2002年開始建立醫療救助制度,具體措施為:使社會救助對象人人享有醫保,參加醫保的救助對象個人需要支付的部分由政府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就診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後,其個人承擔部分還可享受“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實施醫療費用減免政策,城鄉低保對象可享受普通住院床位費減免50%等費用減免政策;實施生育救助政策,對城鄉貧困孕婦、産婦給予專項救助。

    在住房救助方面,北京市採取的措施為:實施租金補貼政策,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10平方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全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的家庭,有關部門按配租標準給予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補貼;城鄉低保家庭租住的房屋享受新增租金減免政策;實物配租。對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家庭由有關部門提供住房,按其家庭月收入的5%收取月租金;建立農村特困戶危房翻建制度,資金由市、區縣、街道和鄉鎮專項投入。

    在教育救助方面,北京市建立了人民助學金制度。對城鄉低保及低收入家庭、革命烈士家庭、優撫對象家庭子女中高中階段的學生,每月發放人民助學金;全市對義務教育普遍實行“兩免一補”政策,對寄宿學校的特困生還給予住宿費補貼;實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教育救助。對當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本科、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的城鄉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重殘人員家庭的學生,給予4000元的入學救助。

    數據解讀:北京市建立醫療救助制度至今,城鄉醫療救助已累計支出資金1.31億元,共救助47.91萬人次;1995年至2009年底,北京市各級政府累計投入4.5億余元,為近2萬戶農村優撫和社會救助對象翻建維修危舊房近7萬間;2007年以來,北京僅高等教育入學救助一項就救助11121名學生,支出救助金4400多萬元;1994年以來,全市累計安排救災資金2.3億多元,救助受災群眾190多萬人次;全市每年給8萬多戶提供冬季供暖補貼,政府每年為此支出2400多萬元。

    專家點評:江治強表示,北京醫療救助的救助對象範圍廣、保障面寬,住房救助不僅保障低保對象還面向低收入群體,教育救助政策靈活,受災群眾救助制度比較完善,政府財政為各項救助制度提供了穩定的資金投入,使城鄉困難群眾的醫療、教育、住房等得到全面保障,很好地體現了社會救助制度保障民生的功能。

    應急救助不斷拓寬 社會互助廣泛開展

    北京從2003年開始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對象和生活困難補助對象、低保邊緣對象等均可因醫療、住房、教育等困難申請臨時救助。2009年規範臨時救助制度後,低保邊緣家庭可直接申請享受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待遇。從2006年起,北京制定了基本消費品價格波動應急救助預案,凡維持全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衣、食、住以及水、電、燃煤(氣)等價格指數出現較大增長幅度且持續一定時間,造成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明顯增加、影響基本生活時,即啟動應急救助預案給予救助。北京還不斷培育慈善公益組織,拓寬慈善募捐渠道,廣泛開展社會互助活動。在每年元旦、春節之際,給所有城鄉低保戶送上數百元慰問金。

    數據解讀:據統計,迄今北京全市已累計安排臨時救助資金2.3億元,及時救助274萬餘人次;全市接受捐贈的站點發展到1424個,建立“愛心家園”227家。

    專家點評: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二室副主任任振興表示,臨時應急救助制度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專項救助制度的必要補充,這項制度的建立和運行使得社會救助制度更具彈性和靈活性,拓展了救助範圍,提升了救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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