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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調解仲裁工作面臨三大挑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1月20日電(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20日在廣州舉行的全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座談會上説,受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2009年是我國調解仲裁工作困難最為集中的一年。各級調解仲裁部門迎難而上,不斷提升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基礎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目前調解仲裁工作仍然面臨著三大挑戰。

    調節仲裁工作取得新進展

    楊志明介紹,全國各級調解仲裁部門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勞動關係雙方帶來的不利影響,努力推動實現勞資兩利;面對勞動合同法、調解仲裁法實施後勞動者維權意識明顯增強的態勢,不斷提高案件處理質量和效率;面對機構改革中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整合後的新情況,推進以調節組織基層建設和仲裁機構實體化基本建設為重點的“兩基”建設取得新進展。

    其中,在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中,重點解決仲裁辦案中的小額案件多、積累案件多、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多和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多這四個突出問題。

    進入2009年第三季度以來案件增幅出現“拐點”,案件總量急劇上升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減少了衝突性,增強了協調性,從總體上維護了勞動人事關係的和諧。

    同時,各級調解仲裁部門在探索加快解決勞動爭議中,重點在思路、方式、聯動上下功夫,不斷提升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基礎作用。在企業預防爭議方面,北京、江西等省市在部分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建設總部調解委員會牽頭,延伸分支機構、車間班組調解組織的企業內部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網絡。

    例如,深圳市寶安區在非國有企業建立了“1+3勞資懇談協商機制”,圍繞“勞資一心,互愛共贏”的目標,從企業經營者到中層管理人員,再到基層員工都參與對話,經營者意圖可以傳遞到基層員工,基層員工呼聲可以直接反映給經營者,企業管理由單向變為互動,企業決策由單決變為共決,有效預防了爭議。

    調解仲裁面臨三大挑戰

    楊志明指出,我國調解仲裁工作目前仍然面臨三大挑戰:一是案件形勢依然嚴峻。在2008年各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立案受理爭議案件翻番的基礎上,去年立案受理爭議案件比2008年略有下降。勞動爭議案件繼續保持高位態勢,並逐步由經濟發達地區向內地省份蔓延。隨著事業單位改革深化和各項法規的出臺,人事爭議將會多發,複雜程度增加。

    二是集體勞動爭議案件衝突性增強,社會影響大。案件多發生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企業,涉及人數多,且大部分是農民工或女職工,衝突性較強,處理難度大,有的甚至産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特別是群體性事件的處理,關係群眾切身利益,反映調解仲裁工作水平,關乎黨和政府形象,往往辦好一案、影響一片。

    三是案件處理和執行難,往往難以實現案結事了。在應對金融危機中,爭議雙方當事人衝突性增強,難以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相當部分企業生産經營嚴重困難,調解仲裁結果執行難度很大。

    重點做好六項工作

    楊志明表示,我國現階段勞動人事爭議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勞資矛盾不可避免性;二是勞動爭議階段多發性——我國正處在爭議多發期;三是勞動人事爭議複雜性。

    他強調,各級仲裁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調解仲裁法實施力度,努力實現“四降兩升”,即爭議案件立案總量、涉及勞動者總人數、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和涉及勞動者人數下降,調解率和仲裁結案率上升。

    為此,各級衝裁部門要落實調解工作指導意見,將大多數爭議案件用柔性化方式及時處理;落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在大多數地(市)、縣(區)建立仲裁院;落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不斷提高仲裁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同時,要加強能力建設,提升調解仲裁隊伍總體素質;改善工作條件,確保調解仲裁工作有序開展;落實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提高調解仲裁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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