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3月26日電(記者 王大千)記者從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青海公安機關在全國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期間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將形成長效機制保持下去,為此,青海省公安廳決定從4月起建立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長效機制,使整治酒後駕駛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據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隊長王德文介紹,自2009年8月全國開展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以來,青海省積極探索多項措施並取得成效,其中,建立健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抄告制度和處分制度,會同銀行等部門將酒後駕駛與個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鉤,聯合用工單位對酒後駕駛實行內部處理等措施對整治行動起到了積極作用。
目前,專項行動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3月24日,青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印發《全省建立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長效機制的工作意見》,將繼續結合實際開展集中統一整治行動,逐步建立健全嚴管酒後駕駛的長效機制。
據悉,在接下來的整治行動中,青海交警將突出三個重點:一是在飯店、餐館、酒吧、娛樂場所周邊路段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高發區域,高密度部署勤務,定點設卡查緝,提高攔查的頻率;二是在城市酒後駕車易發的13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2時等時段組織警力開展統一查處行動,堅持每天中午、晚上必查;三是結合當地實際,對農村、牧區節慶及婚喪嫁娶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易發時段加強攔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