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26日電(記者 林艷興)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今年江西將繼續實施汽車摩托車下鄉政策,其中汽車下鄉政策實施時間延長執行一年。
據介紹,凡在政策實施時間內購買汽車或摩托車的農民群眾均可享受補貼。農民購買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車,可享受補貼,每戶限購1輛。不同於汽車,享受補貼的摩托車每戶限購2輛。購買汽車最高補貼5000元,購買摩托車最高補貼650元。補貼資金實行“鄉級審核、鄉級兌付”或“鄉級審核、縣級兌付”辦法,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前提下,儘量採取“鄉級審核、鄉級兌付”方式。購買人在申報時需提供其惠農“一卡通”賬戶,補貼資金將在15個工作日內到賬。
據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有下列情況之一則將不予支付補貼資金,且當地財政部門在受理時應當場説明原因:原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手續不全或未辦理報廢登出登記的;新購買的汽車摩托車不在《産品目錄》內的;申報的補貼資金材料不全,且經告知後仍不能補充齊全的;購買或換購汽車摩托車後,未及時在次年2月底前申報的;購買的汽車摩托車數量超過規定補貼數量的;採取欺騙、瞞報等不正當手段套取補貼資金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符合享受補貼資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