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3月26日電(記者 于力)在3月底之前,瀋陽市公安局將全面登記、排查、核實公安民警和工勤人員的私用車輛,逐人查清是否擁有私車(含借用他人或單位的車輛),逐車查清權屬登記,查驗手續是否齊全、合法。
今年2月以來,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年的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瀋陽市公安局2月5日正式啟動了專項治理工作,先期進行宣傳、教育和清理、摸底、登記工作。
3月17日,瀋陽市公安局黨委針對近一時期個別公安民警私用無合法手續車輛發生交通肇事的特殊情況,決定以這次全國公安機關開展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專項治理為契機,一併整治民警私用違法車輛的問題,要求全市公安機關以科、隊、所為單位,在3月底之前,全面登記、排查、核實公安民警和工勤人員的私用車輛,並由市公安局進行復查,對發現仍存在使用走私車、報廢車、來源不明車輛或牌照證件不全、挪用牌照等違法違規問題的,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對發現存在漏查、漏登、漏報問題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瀋陽市公安局還公佈了24小時警務督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