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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規範警方執法行為消除執法中突出的安全隱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蘭州4月11日電(記者宋常青)從即日起到12月,甘肅省將在全省公安機關開展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集中整治活動。甘肅省要求從不誇大犯罪後果、恐嚇犯罪嫌疑人等九個方面及時消除執法中突出的安全隱患,確保執法安全。

    記者從甘肅省公安廳了解到,從即日起開始的整治活動中,甘肅各級公安機關將重點從九個方面著手排查整治,其中包括規範辦案場所的設置,完善安全防範措施;規範訊問、詢問工作,訊問已刑拘、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在看守所及審訊室進行;規範強制措施的適用,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措施,須交由犯罪嫌疑人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公安機關執行等。

    同時,對已批准刑拘、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須交由看守所羈押;全面規範拘押、監管場所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和義務,不得誇大犯罪後果、恐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障與案件有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辦案人員的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加強對辦案活動的監督;切實落實辦案安全防範責任人制度,凡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事故的,辦案安全防範責任人、辦案單位主要負責人承擔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

    據介紹,甘肅省還將加大執法監察、現場督察力度,建立常態化的明察暗訪機制,建立網上和視頻監督機制,實現對民警執法辦案的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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