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4月16日電(記者 李松)記者從重慶市農委獲悉,為鼓勵農民種糧,重慶市財政已下撥各區縣2010年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4.2億元。重慶市要求各區縣力爭在春耕之前,最遲不得超過5月31日完成補貼兌現工作。
重慶市農委副主任張洪松説,重慶農資補貼政策的總體要求是“堅持誰種糧,誰享受補貼”,補貼給種糧的農民,不得將“農資綜合補貼”變為“耕地補貼”,同時嚴禁對未種糧的撂荒地以及從事漁業養殖、農家樂開發、竹木及花卉種植等非種糧農民進行補貼。
為推動糧食生産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重慶農資補貼政策還向糧食主産地及種糧大戶傾斜。重慶種糧大戶實行兩個檔次的補貼標準,即種植20畝(含20畝)以上100畝以下(不含100畝)的,每畝補貼140元;種植100畝以上的,每畝可補貼200元。
重慶市要求,農資補貼政策必須公平、公正、公開;補貼具體辦法要簡便易行,便於操作;補貼資金嚴禁截留、挪用、集體代領,嚴禁抵扣任何款項,嚴禁抵頂村內“一事一議”籌資和其他經營服務性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