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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投入16億多元補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廉租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5月8日電(記者 潘瑩)今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6.5萬套廉租住房建設項目獲得國家預算內投資補助16.2億元,比去年增加了7億元。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中央預算內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資金、自治區地方債券資金將於近期下撥。

    今年,中央加大了對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力度,將廉租住房建設補助標準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同時,還將安排167億元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並安排資金對城市、國有工礦棚戶區、林區、煤礦棚戶區和農村危舊住房改造予以支持。

    今年,新疆保障性住房建設將新建廉租住房8.5萬套,新建經濟適用住房2.7萬套,公共租賃住房1.2萬套,改造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危舊住房7萬套,林區棚戶區危舊住房4890套,煤礦棚戶區危舊住房5600套,結合抗震安居工程實施改造農村危舊住房15萬套。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根據新疆目前的情況,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在城市有穩定職業並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範圍。

    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應當以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為原則,可以是成套的,也可以是集體宿舍,成套住房建設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賃住房不僅包括政府投資建設的,也包括工業園區管委會、企業等各類主體投資建設的農民工公寓、藍領公寓、白領公寓等。

    新疆還將安排地方債券資金和財政資金,支持各地廉租住房建設以及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其中,用於廉租住房建設的地方債券資金與去年規模大體相當,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補助標准將結合自治區實際,參照中央補助標準確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肖徽表示,各地市、縣年度拆遷安置方案已完成審定,並正式核發拆遷許可證。 目前,新疆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已分解下達各地、州、市和各縣市。2010年以前開工建設的廉租住房項目將在6月30日前全部竣工,7月31日前完成資格審核,達到入住條件;2010年的新建廉租住房項目將於5月31日前全部開工。2010年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也將於7月31日前全部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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