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印發《通知》
對學習貫徹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人才規劃作出部署
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 近日,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召開會議,討論通過《關於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把深入學習貫徹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組織實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人才規劃),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國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務,擺上重要日程,做到思想落實、任務落實、政策落實、項目落實、保障落實,把全國人才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各級幹部學習胡錦濤、溫家寶和習近平等中央領導同志在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全國人才工作會議和人才規劃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要舉辦形式多樣的專題培訓班、研討班,通過學習和培訓,使廣大幹部深刻理解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建設人才強國的戰略目標,深刻理解人才發展的指導方針,深刻理解推進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部署、重點任務和重要舉措,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要切實做好宣傳工作,推動全社會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營造人人關心、支持人才工作和人才發展的社會氛圍。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印發學習貫徹落實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人才規劃的文件,召開本地區、部門、行業系統的人才工作會議或座談會,對貫徹落實工作進行部署。各省區市要圍繞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編制省、市、縣各級人才發展規劃,切實把人才發展規劃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做到同步規劃、重點推進、優先發展。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抓緊編制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等6支人才隊伍專項規劃和18個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人才發展規劃,把人才規劃提出的有關任務加以延伸和細化。各用人單位尤其是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管理的金融機構和高校,要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計劃,使人才強國戰略化為本單位的自覺行動。
《通知》要求,要抓緊制定出臺人才規劃提出的各項重大人才政策,既要與科技、教育重大改革措施和相關政策相銜接,又要與國家重大産業政策相匹配,尤其要注意與有關法律法規相協調。要組織實施好人才規劃立項的重大人才工程。每項工程都要目標明確、任務明確、措施明確,可操作、可監測、可評估。要加強對工程實施的統籌協調,充分發揮人才工作部門的職能作用,特別是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努力把重大人才工程辦成“龍頭”工程和示範工程,引領和帶動整體人才隊伍建設。
《通知》強調,要建立組織實施人才規劃的長效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照要求落到實處。要健全完善督促檢查機制,加強對人才規劃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要建立健全人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考核機制,明確實施主體,抓好組織協調和工作分工。要對人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監測,建立人才規劃實施監測指標體系和監測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