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山西朔州6月21日電(記者郝王樂)“三晉安全行”記者團18日隨同山西省安監局等單位到朔州同煤浙能麻家梁煤業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這個去年5月16日發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被責令整改的在建煤礦,在未取得有關證照等基建手續的情況下,一年之後仍在擅自建設。
記者從“5·16”事故調查報告中看到,事故調查組將事故定義為一起責任事故。其間接原因包括在未取得有關證照和開工報告等基建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組織施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等執行不嚴,現場管理混亂,職責分工不明等。然而一年後,這個礦依然在非法狀態下組織施工建設,並未受到相關部門的查處。
山西省煤監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黃文升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後,監察單位曾要求企業嚴格建設礦井的建設程序,切實履行初步設計、開工報批等審批手續,嚴禁其在未取得有關證照和未完善基建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組織施工。
據了解,事故發生後,麻家梁煤礦曾停止施工三個月。當記者問到後來為什麼在未獲得相關證照與手續的情況下恢復施工時,公司董事長李雲江一時語塞,後來只是不斷強調“這個項目是省重點工程”。
山西省安監局副局長唐晉説:“沒有核準的就不應該建設。為了安全必須付出進度的代價。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沒有安全法律保障的項目堅決不能上。”
麻家梁項目是由大同煤礦集團公司和浙江省能源集團公司共同投資建設的大型礦井,由中煤第一建設公司第十工程處承建。2009年5月16日,該礦在非法建設過程中因爆破操作不當,産生大量有毒氣體,致使11名井下工人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