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25日電(記者肖思思)25日,廣州市安全監管局局長梁醒蝦代表市政府“5·8”較大安全事故調查組通報了天河區“5·8”花花世界購物中心坍塌事故的事故原因和性質,以及對8個建設責任主體、1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處理情況。
2010年5月8日22時30分,位於廣州市天河區奧體南路的廣州“花花世界”購物中心二期工程工地,在進行A1區橋廊樓面混凝土澆築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構築物高支模突然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的較大生産安全事故。
梁醒蝦分析,“5•8”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建設單位違法建設,施工單位層層違法分包,包上包;現場私人包工隊不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無視監管部門的整改指令;違章搭建高大模板工程,並且施工過程嚴重違反作業工序和技術規範,安全生産監管不力而造成的。
梁醒蝦説,這起建設工程較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在安全生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故調查組對“5·8”較大事故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按照其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責任,依法進行了處理。
其中,廣州市高德花花置業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合作建設單位,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由有關部門責成其改正違法行為,並根據公司的管理制度對本公司有關責任人進行處分。
原廣州市天河區東圃鎮黃村村民委員會(廣州市黃村實業有限公司)作為建設單位不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産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産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由有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責成該單位對其有關負責人作出政紀處分和給予經濟處罰。
而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建築工程分公司作為總承包實際的管理和建設單位,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産管理職責,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由有關部門依法對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法對該公司經理尹某某給予記過處分,並處其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副經理高某某、第五項目部主任尹某某、項目經理何某某分別給予記大過、撤職等處分。該公司第五項目部項目副經理張某某,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其行為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現本人已被刑拘)。
此外,事故調查組還對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高州建築總公司、曾展輝私人包工隊責任人、私人勞務包工隊負責人陳建林、廣州市聯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其責任人以及天河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有關責任人作出了相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