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6月26日電(記者 趙大春)昆明市財政局一次採購服務器4臺、臺式機68臺、筆記本電腦8臺,成交價577840元,比一般市場價高出了近一倍。
繼長春市公安局被曝花近3萬元買一台筆記本電腦後,昆明市財政局、紀委、法院、公安局、勞教所等多個部門被指“豪華採購”,其中財政局作為政府採購的監督部門,其高價採購更是引來一片質疑。
對於質疑,昆明市財政局的回復是,之所以採購了一批質量較高的信息設備,是出於業務需求,考慮到可持續利用等因素,在採購時要求較高,譬如設備必須是專業廠家授權,有完善的售後服務等,因此,在價格上就可能會比一般市場上的同類機型偏高。
顯然,昆明市財政局的回復不能讓人滿意,完善的售後服務是否足以使大宗採購的價格高於零售價格?買豪華高配置設備是否真有必要?尤其是作為監督部門,如果自己都照著貴的買,那麼如何去監督別的部門?
按昆明市政府集中採購相關規定,各部門需要採購,首先要向財政局報採購預算及相關要求,財政局審批後通知政府採購辦公室組織招投標及採購,而財政局對整個過程進行監督。不難看出,在政府採購過程中,財政局既是採購需求人,也是審批人,還是監督人,角色上的交叉使得財政局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監督職能遭到質疑。
事實也證明,正是由於監督“真空”,各地在政府採購中“只買貴的不買對的”,“隨便花、隨手花、隨性花”,“加價”採購、“豪華採購”層出不窮。一知情人士透露,政府採購公開招投標,這看起來公開、公平、公正,但由於缺乏有效監督,提前透露標底給“自己人”,合夥商量好“圍標”等早就不是什麼秘密,基本屬於常規動作,甚至很多地方出現了幾家企業長期壟斷政府採購的局面。
同樣由於監督缺失,當政府高價採購遭到網絡、媒體質疑的時候,沒有一個第三方監督機構給出一個客觀、公正的回復,而被質疑部門本身的回復總顯得是“隔靴搔癢”。
近日,昆明市政府出臺了多個文件,並成立了招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規範招投標市場秩序,從源頭上治理招標投標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遏制該領域的腐敗行為。這樣的舉措無疑值得歡迎,但是,這種監督的有效性要靠事實説話,這個機構將來如何應對網絡及媒體監督,還有待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