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孫曉勝)北京市將從8月1日起調高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擴大保障範圍。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和北京市民政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調整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城六區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從原規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97元(不含697元)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家庭總資産凈值準入標準暫不調整。
據介紹,屆時,符合條件的北京市城六區居民家庭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各遠郊區縣政府將結合實際及民政、財政部門的要求,調整區縣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調整後的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010年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自2005年以來,北京市先後將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直至960元。隨著準入標準的調整,廉租住房受益家庭大幅增加。
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已累計達到2.4萬戶。在對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家庭實現應保盡保的基礎上,下一步北京市將逐步加大廉租實物住房供應,年底前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廉租家庭實現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