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姜琳)北京市住建委7月29日首次公佈了三個公租房項目的成本租金,不過,每平方米每月高達二三十元的租價卻讓人有些看不懂,因為它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
在北京市公佈的這三處公租房中,價格最高的豐台區黃土崗項目為每平方米每月30元,即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租金就得1500元,與市場租價不相上下。記者本人曾在位於西五環外的公租房附近居住,那裏的房租比公佈的公租房價還便宜。即使依照北京市住建委提供的市場價來算,公租房的價格也大多為市場價的8折至9折,但後者多有一定裝修並配備基本傢具家電,綜合來看,比不提供傢具家電的公租房更實惠。喪失了價格優勢的公租房,如何體現保障房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性質,讓人看不懂、想不通。
政府推出公租房的目的,就是為了使一些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在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住房的情況下,能夠實現“居者有其屋”。公租房價格當然不能和市場租金一個樣,更不能比市場價高。如果不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而是以成本、盈利等為依據來確定公租房價格,就會背離公租房建設的初衷。
在全國率先開展公租房建設的重慶,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場租金的60%以內。而在香港特區,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僅為同地區市場價的25%,解決了將近三分之一香港市民的住房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今年6月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的公租房價格要“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這應該是各地確定公租房價格應當依據的基本政策精神。
公租房價格直接關係群眾切身利益,也決定著這項保民生的好政策能否貫徹落實好。建議地方有關部門在研究確定公租房價格時正確理解、準確貫徹國家政策精神,讓公租房真正成為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