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8月5日電(記者王運才、傅勇濤)海南農墾將實行政企職能分開,全面剝離農墾辦社會職能,有序推進屬地化管理,以此深化農墾管理體制改革,增強發展活力。
這是海南省委五屆八次全體(擴大)會議4日審議通過的《海南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海南農墾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的。
創建於上世紀50年代初的海南農墾管理著海南八分之一的人口,覆蓋海南四分之一的面積,是全國最大的天然橡膠生産基地。
決定要求,海南省農墾總局和海南省農墾總公司今年10月前須完成政企分開。海南省農墾總局是海南省政府直屬的特設機構,代表省政府對海南省農墾總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海南省農墾總公司對農墾經營性資産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可自主生産經營,實現資産保值增值。同時,農場和海南省農墾總公司下屬的各農場投資有限公司分離,農場在移交市縣管理前仍由海南省農墾總局負責管理。
決定提出,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農墾現有社會職能移交市縣工作。目前,農墾490所中小學、5項社保、27座氣象站已移交地方。
決定提出,海南農場實行屬地化管理,2013年年底前完成農場移交市縣管理工作。移交後,市縣可保留農場建制,亦可併入周邊鄉鎮,逐步融入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