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青島8月31日電(記者 徐冰 張旭東)青島市近日出臺2011年至2013年的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未來3年,青島市經濟適用房申請“門檻”降低,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增加3平方米。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介紹,新出臺的發展規劃將降低經濟適用房申請“門檻”,未來三年,經濟適用住房的收入線標準由上一規劃期月均1277元調整至月均1864元;住房線標準由上一規劃期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
根據發展規劃,青島將重點解決和改善6萬戶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解決和改善1.2萬名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條件。青島計劃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方式,解決3萬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於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計劃以限價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萬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於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
未來三年,青島除在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中消化解決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外,將增加保障性住房建籌規模,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增加限價商品住房供應,計劃建設限價商品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發揮限價商品住房在改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和穩定房地産市場中的作用。
同時,青島將積極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在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的同時,解決部分新就業職工、引進人才以及有穩定職業並在青島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
青島市于2007年出臺了《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2010年)》,規劃期內,共有8539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租金補貼、核減或實物配租方式得到保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實現了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