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記者陶俊潔、高立)證監會6日公佈了對涂強、劉海、韓剛三名基金經理的處罰決定,其中韓剛涉嫌犯罪是首例涉嫌違反刑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經理涂強,自2006年9月18日擔任動力平衡基金經理起至其違法行為被發現期間,通過網絡下單的方式,操控兩個親屬賬戶,先於或同步于涂強管理的基金買賣相同個股,非法獲利近38萬元。
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經理劉海,自2008年8月27日兼任長城穩健增利債券基金經理至其違法行為被發現期間,通過電話下單的方式,操作其妻賬戶先於劉海管理的債券基金買賣相同個股,非法獲利超過13萬元。
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韓剛,自2009年1月6日任長城久富證券投資基金經理至其違法行為被發現期間,與他人共同操作其親屬開立的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買賣,獲利較大,情節嚴重。
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取消涂強基金從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處以200萬元罰款,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決定取消劉海基金從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0萬元罰款,並採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根據《刑法修正案(七)》,韓剛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0條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達到追訴標準,相關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將待刑事處罰後再做出取消從業資格及市場禁入的決定。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上述案件是繼唐建案、王黎敏案、張野案之後,證監會查處的又一批基金經理違法違規案件。證監會將繼續加強監管,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切實維護證券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