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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三年多努力海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9月19日電(記者 郭程)記者19日從海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現場會上了解到,自2007年11月,海南省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截至2010年6月底,該省已完成勘界面積1131.25萬畝,佔確權面積的99.09%;已發放林權證52.59萬本,發證面積954.47萬畝,佔應發證面積的95.29%,海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

    海南省國土面積5086萬畝,森林覆蓋率59.2%。全省林地面積3100.1萬畝,其中集體林地面積1141.69畝。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涉及18個市縣、500多萬農業人口。

    在三年多時間裏,海南省委、省政府將林改列為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的頭號工程之一。據統計,全省18個市縣成立各級林改領導機構2719個,參加林改工作隊員達3.48萬人次。到目前,全省沒有發生一起群眾上訪案件,實現了民生林改、生態林改、和諧林改。

    林改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為廣大農民增收致富開闢了有效途徑。通過免除稅費、降低育林基金、政策性讓利和發展林業産業,使農民來自林業的收入大幅度增加。農民在自己的林地上精心經營,發展用材林、經濟林,培育熱帶花卉,發展林下養殖、森林旅遊、農家樂等林業産業,收入明顯增加。

    儋州市那大鎮西田村農民鐘志仁2009年用林權證向銀行貸款13萬元,發展林下養殖,一年收入近20萬元,不到半年就還清了貸款。鐘志仁説:“是林改讓我的生活變了樣,越過越有滋味了!”

    隨著林改的深入推進,林業成為新的投資熱點。目前,海南省共有581戶農民用林權證抵押貸款4506.6 萬元,不斷拉動社會生産性消費。

    海南省副省長陳成表示:“還林於民,耕者有其山,耕者有其責,耕者有其權。林改的最終目的,是要使山更綠、水更清、農民更富、環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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