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周婷玉)衛生部等部門近日發佈的《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鐵路食品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管理辦法規定,鐵路食品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報告,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時作出反應,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依法處置,並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和通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
管理辦法要求,鐵路運營中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在2小時內向鐵路食品安全監督機構報告並按照要求採取控制措施,配合事故調查處理,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
管理辦法涉及的鐵路運營食品經營活動包括國家、地方和合資鐵路,以及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臨管線和鐵路多种經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