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0月4日電(記者 沈汝發)福建省衛生廳9月28日發佈了“提高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保障水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將有效彌補當前新農合醫療因籌資水平有限對大病補償有限的缺陷,減輕農村家庭的醫療費用負擔。
據介紹,兒童白血病定額支付標準為8萬元,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定額支付標準為2.5萬元。新農合基金按照定額標準70%的比例支付,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30%。對於農村醫療救助對象,新農合基金按照定額標準70%的比例支付,醫療救助資金支付定額標準的2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10%。新農合基金支付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的費用,由縣級新農合住院統籌基金和設區市新農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基金共同承擔。
根據方案,縣級綜合性醫院承擔縣域範圍內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的初診篩查工作,負責填寫轉診申請單並及時將病人轉到定點救治醫院進行確診。對於在縣級以上醫院初診及住院的病人,由該醫院填寫轉診單後到定點救治機構進行確診。
福建省衛生廳規定,經定點醫療機構確診符合救治條件的白血病和先心病患兒,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入院手續時,患兒家庭可一次或分次繳納個人應付費用(先天性心臟病患兒個人應付費用一次性繳納,白血病患兒個人應付費用可一次或分次繳納),對於農村醫療救助對象應由民政部門承擔的費用,可由縣新農合中心從新農合基金中先行墊付,再按照規定與民政部門及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