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三部門:允許土地出讓凈收益等用於發展公租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韓潔、潘林青)記者16日從財政部獲悉,作為中央支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門已于日前聯合發文,進一步明確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問題,允許土地出讓凈收益等多渠道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2010年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最為繁重的一年。在繼續推進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基礎上,今年上半年國家有關部委又出臺了指導意見,提出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彌補了長期以來“夾心層”住房政策缺位。

    三部門在通知中明確,為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

    同時,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後,作為建設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從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投資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和運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降低社會資金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融資成本,各地可以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從商業銀行融資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包括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均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貼息。

    按照現行規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三部門表示,截至目前,2010年中央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均已下達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同時,今年中央財政已追加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三部門要求,有關地區要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儘快分配下達到市、縣或師、團場。各地要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將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與省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以及市、縣或師、團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統籌安排,儘快落實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和符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條件的家庭,確保不因資金不落實、不到位而影響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

 
 
 相關鏈結
· 兩部門要求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自用住房
· 甘肅:截至10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設開工率達94.62%
· 甘肅省召開保障性住房建設現場會 部署重點工作
· 2010年年底前北京市還將配租6000套廉租實物住房
· 太原:保障性住房惠及4萬戶低收入家庭
· 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不定點不定期隨機抽查工程質量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