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姜琳)審計署17日公佈的19個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結果顯示,北京、上海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比中央規定的少146.23億元。這雖然是過去三年的情況,但聯絡此前媒體報道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緩慢,這樣的審計結果無疑是一種提醒。
相對於獲利豐厚的商品房開發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屬於微利甚至無利可圖,這是近年來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此次審計中發現,一些土地出讓凈收益基數較大的經濟發達城市認為,其“資金已可以滿足一定時期內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便自行降低了中央規定的10%提取比例。實際上,這些城市由於房價過高、人口過多,保障性住房需求遠遠大於一般城市,相當多中低收入群眾都在期待政府幫助他們實現“住有所居”。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是中央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但從審計情況來看,一些地方並沒有對保障性住房建設予以足夠重視。有的地方只求湊數,將廉租住房建在交通不便的偏遠地段;更有一些城市不僅不積極投資建設廉租房,還利用虛假申報材料等套取中央補助資金。
今年以來,在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並專門召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座談會督促下,各地建設保障性住房步伐有所加快。今年1月至9月,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520萬套,已佔年度計劃的90%。但保障性住房配套不完善導致棄購的現象仍時有發生,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的“蓋房錢”出不來、用不好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是中央高度重視、群眾熱切期盼的大事,必須抓緊抓好。審計發現的種種問題以及當前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值得各地政府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