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1月19日電(記者文濤、胡星)西藏自治區1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首個《西藏自治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預案》的正式發佈實施,對於西藏提高氣象災害的防範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氣象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副局長丹增頓珠介紹,近年來受全球氣候變暖對青藏高原的影響,西藏境內暴雨、暴雪、乾旱、大風、強降溫等氣象災害及洪災、山體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等氣象次生、衍生災害頻發,造成的損失逐年加大,給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生産生活帶來嚴重威脅。
為了提高對於氣象災害的防範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氣象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西藏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了適用範圍包括暴雨、暴雪、乾旱、大風、強降溫等5種氣象災害的應急預案和發佈預警的標準。《預案》同時涵蓋了由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
記者注意到,《預案》充分體現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特點,從氣象災害防範到處置的各個環節,都具體規定了政府、部門、社會的責任,相應明確了各自的應急行動。此外,《預案》還強化了氣象部門在監測預報、信息共享、災害普查、預警信息發佈等方面的作用。
據介紹,西藏的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近年來取得了重要進展。截至2009年底,全區共制訂各類應急預案達4790個,預案種類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