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周婷玉、馬嘉驪)記者10日從衛生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衛生部修訂原有技術規範並形成《新生兒疾病篩查技術規範(2010版)》,以進一步減少出生缺陷。
據介紹,最新版《新生兒疾病篩查技術規範》由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血片採集技術規範、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實驗室檢測技術規範、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診治技術規範、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操作流程及篩查知情同意書、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規範、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流程和篩查知情同意書等部分組成。
新版的《新生兒疾病篩查技術規範》主要對篩查機構、診治機構、人員和設備要求以及技術流程等內容作了具體規定和修改。與2004年版的技術規範相比,新版技術規範在《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血片採集技術規範》中增加了“採血機構和人員職責”內容,強調“血片採集步驟”中的生物安全;在《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診治技術規範》中,增加了“召回制度”;在診斷方面,增加了“四氫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內容等。
此外,新版技術規範在《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操作流程》中新增了“篩查知情同意書”,在《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規範》中增加了隨訪和康復的環節、以及知情同意書。
新生兒疾病篩查是減少出生缺陷、提高我國出生人口素質的三級預防措施之一。目前,我國出生缺陷率不容樂觀,每年出生缺陷率為4%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