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 崔清新、周婷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14日向社會公佈了公開徵求車船稅法草案意見的結果。結果顯示,在收到的近10萬條意見中,建議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意見佔54.6%。
車船稅法草案于10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公開徵求對草案的意見,全國各地社會公眾通過網絡、來信和報刊等方式踴躍表達意見。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97295條意見,40封群眾來信。
在本次徵求的意見中,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升為法律的有35779條,佔36.77%,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佔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有8379條,佔8.61%。
有些意見提出,草案有“搭立法便車”變相漲價、增加車主負擔之嫌。乘用車目前已是稅、費徵收最多的商品。據統計顯示,各種稅費佔了購車總費用的40%。一輛車從出廠、購買、保有到使用環節,繳納的稅種和稅金總額在全世界數一數二:成本17%的增值稅、車價10%的車輛購置稅、車價1%到40%的消費稅、進口車15%的關稅,還有燃油稅等,另加上過路費、過橋費、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高額停車費等。有些地方還未取消養路費,有些地方還徵收道路建設費、環保費等。車船稅即將大幅上調,一些城市擬開徵的擁堵費也箭在弦上,進一步加重了車主的負擔。
來自上海署名“陳良銳”的網民留言指出:作為引導居民使用節能的交通工具,該稅法的推行是有意義的。但應考慮使用者的稅負問題,2.0以下排量的車應當減稅或持平,3.0以上排量的車可加大稅負。
有些意見提出,與現行稅額相比,草案只降低了1.0以下排量的稅額,但這只佔乘用車中很小的比例,絕大多數車主都增加了負擔。
很多意見提出,國家過去兩年曾出臺政策,鼓勵群眾購買1.6排量以下的乘用車。對這類車的稅額也應降低,而不是持平;排量在2.0以下的乘用車是城市普通消費者擁有的主打車型,主要用於上下班、接送孩子、帶老人出行等基本生活需要。立法者和財稅部門不要仍抱著舊有觀念來看待當今社會的發展,認為只要是汽車就屬於奢侈品,一律課以重稅。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的施正文教授來信指出,我國目前對車輛徵收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稅種多,重復徵稅嚴重,稅負也偏高。車船稅在我國是一個小稅種,從稅制結構的科學性和中長期稅制改革考慮,車船稅未來發展方向是取消,特別是在消費稅改革和房地産稅改革完成後,車船稅的作用將被這兩個稅種所替代。因此,作為一個過渡性的稅種,近期主要是將車船稅由條例上升到法律,具體稅制要素應當小改,特別是車船稅的稅負不應當提高。
他建議,應減少草案乘用車的稅目,設四個稅目並適當下調基準稅額,以保證絕大多數車輛稅負維持不變或適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