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陳菲)作為解決“官民”糾紛的重要渠道,我國行政復議工作將進一步得到加強。記者日前獲悉,國務院法制辦針對當前存在的五方面問題,要求有關地方、部門採取多種措施,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和效率,盡可能將“官民”糾紛依法納入行政復議渠道加以解決。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行政復議年度工作會議上,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坦言,當前我國行政復議工作還存在五方面問題,與百姓的期待還有不小差距。
“行政復議制度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有效發揮。行政復議解紛功能不足,大量行政爭議還游離于法律平臺、特別是行政復議渠道之外。”郜風濤説。
其次,他指出一些地方、部門領導還不了解、不重視、不善於通過行政復議化解矛盾糾紛;社會公眾對行政復議的認知度和認同度需要進一步提高。
第三,他認為不積極受理案件、審理機制不夠公開透明、維持率偏高、調解和解尺度不均衡、行政復議決定履行缺乏剛性約束、行政復議效率不高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此外,郜風濤表示,行政復議工作與行政應訴工作開展不均衡、行政復議能力建設亟待加強也是比較突出的兩方面問題。
“據初步了解,這次地方機構改革對基層行政復議機構衝擊較大,一些縣級政府法制機構被撤並,市縣政府行政復議工作面臨無人來做的尷尬局面。”郜風濤説。
針對這些問題和現象,國務院法制辦要求各地方、各部門要注重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強化行政復議權利告知制度、簡化申請手續、探索建立與信訪聯絡機制、加大對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監督力度等多種措施,盡可能將行政爭議依法納入行政復議法定渠道加以解決。
在要求注重提高案件辦理質量、辦理效率的同時,國務院法制辦還要求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行政不作為、行政程序不規範、不合理行政等新類型案件的關注和研究,及時總結案件辦理規律,指導工作實踐。此外,還要求審慎處理群體性行政復議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法制辦:行政復議法修改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
新華社杭州6月10日電(記者陳菲)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和中國法學會10日聯合在杭州召開的“行政復議浙江論壇”上獲悉,行政復議法的修改已列入2010年國務院立法計劃。對於這部重在解決“官民”糾紛的法律,將來應該做出哪些修改?怎樣為“民告官”提供有效、便捷公正的糾紛解決機制,更好地發揮行政糾紛解決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在論壇上詳述了新的解決思路。 >>>詳細內容